更新时间:2025-10-07 04:02:15
如果每一场戏都要振聋发聩,那我们也许真的会变成聋子。(by 罗伯特·麦基,《故事》)
《震耳欲聋》在我看来同样是一部优缺点都非常明显的电影。本片是导演的院线长片首作,但对于光影的运用展现出了与其经验不匹配的成熟;而剧本是一项明显的短板,甚至和镜头语言形成了一定的反讽。
电影有一个贯穿全片的色彩处理,就是不断塑造“黄—蓝”的冷暖对比。黄色作为暖色,在电影中是“人性的温暖”“正义的希望”的象征;而蓝色在影片中被处理得极冷,用于表现电影世界中对公平正义漠不关心的一面,抑或是坠入谷底的灵魂黑夜。李琪在法庭上上价值的时候,总会有太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电影画面包裹在暖流一般的橙黄色之中;而李律师在街头和张小蕊大倒苦水以及劝解轻生的刘阿姨的时候,我们能看到深蓝色占据了画面的绝对主体地位。而影片超越上述“编导101”的地方在于,冷暖对比的共现、变体和流转。
有几个场景冷色和暖色共处在一个空间之内。比如说开头马料巷的“居民楼律所”,导演就用冷色和暖色的差异来区隔空间营造纵深感;警察来电,李律师去给张小蕊解围那一场的警察局同样是冷暖对撞的场域,李琪站在窗边,路灯照进来橘黄色,而那个脸被抓伤的倒霉路人站在档案柜旁边,他周围是一片冷色,色彩的对比划分出不同角色的立场。老马把小卖部抵押出去之后住的地下室,冷暖色共处于一个空间之内,营造出立体的空间感同时,也象征着李琪此时的心境。李琪此前经历了和自己合伙人闹掰、和青年法律工作者对谈的双重落差感,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自我怀疑,其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外化为白炽灯下的冷色区域,与坐在暖光里的老马——他童年时帮助过他的邻居、也是他本应帮助的对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具象化了角色的负罪感。这样在同一个空间内的冷暖对比还运用在人物塑造上,比如金老板所在的空间——他“古色古香”的办公室甚至是残障儿童的福利院——基本上都是前景暖、后景冷,通过镜头语言生动传达了角色的虚伪。
尽管在调色上有同质化的嫌疑(黄都一般黄,蓝都一般蓝),但影片依然给了暖色使用的补充“土豪金”,它和启航金融如影随形。房地产骗局刚刚展现给观众的时候,以外景为主,此时占主导的还是太阳光;而在“表彰大会”上场景转为内景,金光闪闪格外扎眼,喻示这些聋人走入了骗子的场域之中,身陷迷局难以自拔。前文提到的金老板的办公室,虽然有木制家具和书画来营造一种典雅的氛围,但里面的暖色的调色故意做得很“土”,让骗子的精心包装也包不住财迷心窍的肮脏内在。土豪金的“土”也是对观众提醒,骗子的许诺外表迷人,但一文不值。
导演在时间轴上对冷暖变化的处理也值得玩味。比如李琪让张小蕊卖惨帮她化解危机之后,路上红灯变绿灯,两人关系破冰。之后李律找张小蕊倒苦水、抚摸猫咪、得知刘阿姨准备自杀这三场戏,从一开始大面积的冷色;张小蕊出手搭救后江边谈心,以大桥的灯光为主要光源,虽然能够照亮的区域有限,背景里仍然是大面积的阴影,观众仍能感觉到李律师自我反省时流露的真情实感;而二人在得知刘阿姨准备自杀之后大桥灯光骤然熄灭,影调也无缝衔接到小区楼下阴暗到令人绝望的场景。爆炸后众人的狼狈与金老板游艇大撒币蒙太奇,一边是混乱的人群、午夜蓝的现场和步履蹒跚的李律师,另一边是狂舞的人群、非常disco的甲板和兴奋的金老板,拉满落差感的同时也宣告了坏人的阶段性胜利。
调度最复杂、也是最令观众印象深刻的一场戏,就是李琪和小汤矛盾激化的一段伪长镜头。冲突不断升级的同时,导演在光影上也做了动态的处理。小汤递交辞职信的地方是剪彩仪式的现场,这里空间相对开阔,打光也比较高调,但背景的红毯就暗示了二人在前几场戏埋下的矛盾将要集中爆发。随后小汤离开会场,李琪追了出去,走廊的空间收窄,亮度下降(但依然有玻璃透光,相较下面的场景还算明亮),二人矛盾激化,并在等电梯的时候彻底摊牌。电梯间门口一般会有一小块和走廊连接的相对独立的空间,导演充分利用过渡空间正反两拍:先是摄影机背光,演员侧面面光,而盟友的攻击“张小蕊的助学金也是启航基金给的”让镜头转向面光,此时人物只有剪影。进入电梯间内部这一狭窄逼仄的、无自然光源的空间(电梯的顶光和木板上的红字强化了不安的氛围),则象征矛盾进一步激化——由原来“论点上的反驳”转为“道德上的叩问”,最终升级到关于价值观的辩论,彻底分道扬镳。在这个过程中,电梯一路从32楼降到地下2层,小汤几次三番劝告李律师,游走在阴冷的停车场和电梯空间之间,而李律师自始至终就没下过电梯,也暗喻了二人此刻截然不同的社会地位:一个法考都没过,离开律所只能回到路边摊背题;另一个还会坐电梯,回到社会高位,享受名利双收的精英生活。这一段伪长镜头调度,从“天上”到“地下”,从“光明正大”到“暗无天日”,是全片的一大华彩段落。
综合来看,虽然类似的镜头语言设计绝对不算新奇,但能够一以贯之、从一而终,总比同档期某些不思进取、打着院线电影之名的网大好上不少(随便不负责任地猜一下,本片拍得这么好,是不是和本片的美术顾问王竞老师有很大关系)。美学设计、镜头语言不躺平,也是我认为在短视频、短剧横行的当下,一部长片的创作者应该拿出来的态度。
遗憾的是,电影的剧本明显没有办法和导演的努力相匹配,作为“一次性消耗品”尚可一看,但逻辑和技巧都经不起仔细推敲。为数不多剧作上的优点,除了在布莱克施耐德的“救猫咪节拍表”这一道题上展现出中上游的应试能力,便数“汉语”和“手语”两套语言的巧妙使用。听人看不懂手语,聋人听不见说话,李琪利用这一错位感闪转腾挪,并在结尾法庭上callback,聋人用自己的方式在一个为听人设计的运行体系当中争取到了自己的权益。这样的结尾也是很多观众抱着正面情绪走出放映厅的原因之一。在点映期间,0差评的口碑确实在宣传上比较有气势,甚至有相对专业的影评人认为本片前四分之三有可以和《我不是药神》媲美的振聋发聩一般的力量,但此类观点的有效性恰恰就像影片的剧作质量一样,你跟它靠得越近(越是审慎地审视),你对它认同越少。
整部电影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对反派的刻画极其羸弱,明显到在我一刷的时候它就仿佛要跳到我脸上,逼着我认同它的失败。电影只立了一个靶子,那就是启航金融的老板金松峰,他和人物转变前的李律师同样逐利,其CODA的身份也和李律师一样天然可以吸引聋人的信任,而李律师最终走向光明,金老板因为他的无底线贪欲沦落成为阶下囚。我充分理解编剧在主人公和反派之间营造对照感的良苦用心,但金老板的设计一开始就顺拐了。编剧在这里非常取巧地(贬义)将一个功成名就的企业家和一个大型诈骗组织头目作绑定,这样写可以将显赫的社会地位和其恶毒的用心结合起来,毕竟在中国本土搞诈骗还是得回避一下聚光灯。艺术作品终归是对现实的抽象,理应在“可能却不可信的事务,和可信却不可能的事务之间,选择后者”,而影片的选择明显和观众的普遍认知产生矛盾。编剧同样没有交代——除了和房地产公司勾结——金老板能走到社会上层是否仅靠诈骗所得,他的洗白路径都有哪些,这些都是一部标榜自己是“现实主义”的电影该回答的问题。很难让观众相信,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良心金融家”会亲历亲为、甚至有些光明正大地去搞诈骗。而且结尾老板本人亲自出动搞公关,一副不可一世的架势让我幻视成近期的西贝和爱康国宾,公关绞尽脑汁不如老板灵机一动,下场大家也看见了。换言之,现实中如果真的有这么做的人,恐怕在良心律师“天降雄兵”之前就穿帮了。
在这一方面,同样背叛“现实主义”的是,本片为了激化主角和反派之间的冲突,选择将聚光灯过分聚焦在启航金融和标榜律所,而忘记营造“沪江市”的城市生态。这不能仅仅用“这个故事就是发生在现实世界的”来一笔带过,因为电影无论是依靠真实事件改编还是纯虚构,都有义务对故事世界进行刻画,成为影片道德主题的回响。具体到现实题材电影,就是为影片进行“在地化”处理,而本片恰恰是在这个最该贴地的地方变得悬浮。电影的处理,好像故事发生地免疫于公安近几年大力推行的反诈宣传、城市里只有一家NB的公司“启航金融”,至于李琪和董主任对谈时提到的“其他手语律师”则只存在于台词里。
在这里我想把话题从“反派问题”上岔开一下,聊聊电影里除了启航金融以外其他顺拐的地方。李琪的律所能够搬到32层的写字楼顶层,在电影中归因为帮助张小蕊一家赢了官司,获得了极大的知名度。但是,光恰“流量饭”是远远达不到阶层跃升的程度,就像最近景德镇爆火的“鸡排哥”并没有因此摇身一变成为精英阶层,编剧在这里其实是将“名气”和“财富”划了极不负责任的等号,更何况在胜诉之前电影没有半点铺垫本案媒体的关注,这里的“游戏时间(Fun and Game)”节拍就很想当然了。而且这一个官司打赢了把李推到聚光灯前,其他聋人类似的遭遇却并没有被连带着曝出来,是不是太小看现在的自媒体人挖热点的能力了。再往前推,我们能发现更多薄弱之处。比如李律师去见张小晨的时候,影片的闪回采用了静音的处理,模仿的是聋人的视角,但交代的信息仅仅是观众已知的信息,拙劣地营造了一个信息差。再比如到张家的小区寻找证据的时候,电影并没有直接展示李律师找到了什么证据,但庭审的时候突然就出现了“刚找到的视频证据”。我在一刷的时候还以为这里又是李律师耍的一个小聪明,二刷的时候才意识到这里纯粹就是编剧在偷懒,试图用“刚找到”来掩盖编剧能力不过关(还真是金老板给的视频,看完的时候还以为是开玩笑,现在只能用“又蠢又坏”解释了)。不仅如此,李琪在影片后半段重新找到小汤的时候,小汤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丝毫没有铺垫二人如何从先前的大吵一架转变为志同道合,这显得前面电梯戏挖空心思设计的镜头语言像是精致昂贵的笑话。
说回正题,电影在反派塑造这一方面的致命伤,还是技巧的全面溃败。在观众眼里,金老板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坏蛋,就差把“我是坏人”四个大字刻在自己的脑门上,但最核心的问题还是缺少一个行之有效的角色网络,也是因此本片呈现出了生硬干瘪的正反派关系。这里需要厘清一个概念,戏剧意义上的“主角”“反派”和现实生活中我们谈的“好人”“坏人”完全不一样,后者是基于我们自己的道德判断进行的界定,对前者的判断仅仅是依据角色在故事中的功能。在(类型电影)故事开始的时候,主角的生活平衡被打破,他竭力想要解决眼下的问题,因此采取了一系列行动,而阻碍主角达成目标的就是戏剧意义上的反派。反派和主角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对影片主题进行呼应,反派越精彩,故事越好看。
我们不妨对比一下本片吹捧者非常喜欢拿来碰瓷的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反派塑造。严格意义上讲,“药神”只能算作“现实题材电影”而非“现实主义电影”,但其胜在娴熟的叙事技巧。“药神”里戏剧意义上的反派足足有三个:王砚辉(假药贩子)、李乃文(正版药代理)和周一围。该片第二幕下半场的“坏蛋逼近”节拍,是阻碍主角售卖印度药的三股力量的合力:假药贩子拿捏男主卖药一事敲诈勒索、正版药代理跑到印度药产地试图掐灭源头、周一围清理下游售卖印度药的组织和买家。它们和故事的主角组织成了一个约翰·特鲁比《故事写作大师班》里的完美的四角关系,正是反派不断对主角的行动发起挑战,电影的故事才能如此动人;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文牧野还安排了反派人物的弧线,他们面对主角卖药一事做出的选择远比通过台词通报主旨更加深入人心。
而本片仅仅有金老板一人作为反派(他周围的挂件就更没有讨论价值了),在质量(人物维度)和数量(四角关系)上都达不到同类题材的标准。刻板的、无聊的、一眼望穿的、从一而终的坏(字面意义上的无聊,真没啥可聊的),就是立起来让角色打的靶子。很多观众吐槽影片过于套路,恐怕病根子就在过于双重扁平的正邪对立上。编剧彻底避开了对于“功名”一词承载的大量灰色地带,而是选择了“向邪恶资本家开团”这样短平快的“伪群众路线、真爽文爽剧”逻辑。如果波米当年对于《我不是药神》的批评成立,那么本片只能是变本加厉。
电影在剧作上最严重的问题,相信大家在这个档期的电影里也经常见到,便是对于人物、台词、音乐等要素的铺张浪费。电影是一门节约的艺术,“少即是多”是不可被挑战的真理,除非电影聚焦的就是某种过量状态本身;从另一个角度说,那些铺张浪费的东西哪怕在商业片的讨论语境下都不能称之为艺术。但本片则反其道行之,这里说的并不是一两场戏的问题,而是它把这个别的电影都巴不得甩掉的毒瘤深深嵌入进剧作,成为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前面的讨论我们也不难发现,本片的剧作基础基本上和古代建筑的窗户纸一样薄,所以挥霍无度也可以是一种生存法则、一块遮羞的布。我们甚至可以说,拿掉了铺张浪费,就拿掉了本片的力量。
电影铺张浪费的第一个表现,就是人物塑造的重复。电影在反派塑造上扣扣嗖嗖,对聋人配角的塑造也基本上就会复制粘贴。电影中所有的聋人配角,除了那个纯坏的白毛和主角父亲以外,都是被金老板诈骗的可怜人,他们之间为数不多的不同,就是张小晨和张小蕊选择反击、吴阿姨选择为虎作伥最终自我毁灭、其他聋人家庭选择两边横跳、而便利店的老马被编剧便利地选择当男主的情感按摩。编剧的写作原则里面有一条,“从故事前提的深处找出道德层面的难题开始,赋予你的角色以个性,接下来,试着在整个故事里逐渐发展出道德难题的各种可能性”;而本片这些配角的最大问题,就是他们(连带着其他配角)在道德层面没有困难,因此无法对影片的主题产生有效回应。就算是张小蕊靠小偷小摸补贴家用,观众也清楚地知道她最后会站在李律师的这一边。这样的“聋人群像”仅仅比面目模糊好上一点,仍然是扁平的、单调的,仍然是电影中被拯救的客体而非故事的主角。
人物重复的涟漪效应也自然会蔓延到故事的选择,既然编剧没给自己留下什么通向主题变奏的进路,那就只能反刍,让角色重复经历之前经历过的事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李琪从“纸醉金迷”到“幡然醒悟”这几场戏。和董主任聊天、酒醉被夸赞是“律师楷模”、和老马吃晚饭、在街上偶遇张小蕊对她大倒苦水、试图劝解吴阿姨——一共是连着的五场戏,仅仅服务于一个戏剧目的,就是让李律师意识到“名利”和“正义”到底该站在哪一边。尽管人物转变不能是一蹴而就的,李琪的信念在第一场开头到第五场结尾也确实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但问题在于这五场戏都是李琪被动地接受某个理念/现实,他自己在第五场劝人下楼以外处于完全的被动,这导致服务于同一戏剧目的的桥段并不构成因果,因此是冗余的、重复的、浪费的。尤其是这样的处理浪费了吴阿姨这一个很好的对照角色。吴阿姨和人物转变前的李律师一样,一门心思向钱看,她指望着通过投机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但吴阿姨陷得太深,拉了太多人入伙,和同样身处歧路的李律师形成了很好的对照。但前面四场戏都服务于同一目的,且前一场就是一场强情绪的戏,导致这一段想拉情绪但拉不起来,只能靠“跳吓”产生的吊桥效应糊弄过关。从这里(接下来也会讲其他的遮羞手段),我们可以生动地看出角色复制粘贴对戏剧效果的破坏,其实把老马的角色各分一点到张小蕊和吴阿姨身上,虽然治标不治本,但起码能让情节更加紧凑。
电影铺张浪费第二个表现,就是把台词“写在角色鼻子上”,是对“展示,不要告诉”的彻底背叛。本片中的角色——就像我在《恶意》影评里吐槽的那样——仿佛鬼上身一般,不顾语境拼了命地要告诉世界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李琪律师作为CODA就是想要自己的声音被所有人听见,本是一个围绕“聋”与“哑”的一个很棒的主题,但编剧难以抑制向观众炫耀自己天才构思的欲望,以至于在影片中间四十分钟就用不同的台词讲了三遍,其中有两遍还是吼出来的。这两遍里面电梯那一场戏尤其灾难,尽管导演的构想有可取之处。在电梯间里面,两个角色像是chat-bot一样从个人道德准则到对世界运行规则的看法没有节制地大吵三分钟,仿佛他们知道自己在下文再也没有机会展露自我,便要在这一场戏强行解释角色出厂设定。如果下文有callback那这一段虽然略长但并不算是疑问手,但编剧一方面让李律师当复读机,不断重复观众早就知道的内心独白,另一方面直接删除对于小汤后续的塑造,也没有回答为什么李律师重新找上他时他爽快地答应(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降格成为解释剧情的NPC。金老板的台词写得更是灾难,和李律师碰面就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自己往自己脸上写“坏蛋”二字;到了影片结尾,甚至直接借角色之口说出来“聋人听不见,因此更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这类关于信任的中心思想,而这一点全在之前李律师小火之后录的视频里就已经说过了。人物的自白其实是很有力的剧作工具,可以直接承担“主题回响”的作用,而电影中大面积难过查重的自白其实就是编剧对主题挖掘浅尝辄止、仅停留在口号层面的体现。
不断重复的念白,在我看来就像一台永不眠的金句生产机。在这里我们可以再次对比《我不是药神》。“药神”里面出来的金句同样不少,但导演的处理相对克制,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些金句其实很大程度上都是观众的后见之明,而非影片的“自我标出”;换言之,这些台词在影片中都有自己的剧作意义,而它们写得足够精干凝练才被广为传播。王砚辉对徐峥的劝告“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其潜台词的意涵是结尾男主“辛德勒式成圣”的反面,即“你做这些都是徒劳,不如为自己牟利”,且仅仅用一句就完成了《震耳欲聋》三场戏才完成的剧作任务;徐峥对周一围怒吼“他就是想活命,他有什么罪”,是对周一围、进而是影片中情法矛盾的叩问,也促成了周一围的人物转变,达成双重戏剧目的同时观众也能清晰看出在台词背后徐峥饰演的角色对这一个矛盾的态度,压根不用借角色之嘴念出来;而老奶奶对周一围的求情则彻底让周一围饰演的角色破防,完成了人物的转变;就连结尾被很多人诟病煽得太过的警车戏,在前面也做了callback,徐峥参加葬礼的时候从炽热的凝视之中穿过,就和这一次的凝视有很大不同。
不难看出,“药神”围绕着卖印度药这一主线情节做了层次丰富的道德探讨,而反观《震耳欲聋》在同样的考题面前就只会1.0的煽情了。大量的金句,配合上同样呈大水漫灌之势的、实际上相当低效的闪回(这里的闪回在很大意义上并不是指闪回影片主要情节以外的事情——比如说影片中多次闪回李琪童年遭遇——而是指影片就把之前发生过、甚至几场戏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再原封不动地拿出来再交代一遍)以及烂大街的煽情配乐,生怕观众理解不了角色这个时候在想什么,生怕观众错过了某个角色嘴里吐出来的金句。
从我们对金句的讨论可以自然地过渡到本片隐藏得最深的问题——也是所有伪现实主义电影的通病——用形式击垮表达。
不知道各位在看电影的时候有没有和我一样的疑惑,就是影片中的聋人们在电影第三幕表现得像一群墙头草,一开始李律师向他们承诺会保证他们的安全他们就都信了,后面流氓来威胁一下,他们就又不帮忙了,难道他们之前不知道流氓的手段吗?在结尾法庭戏,李琪用手语号召大家“做自己的英雄”,聋人们就又被感召了,他们真的不怕事后被清算吗?电影中这个群体对男主的共情机制也很莫名其妙。让我们回顾一下李律师是如何取得电影中聋人们的信任的。只有影片前半段,李律师帮助张小蕊获得调解、帮张家打赢官司这两件实事,其他的全部流于身份政治——而且每每是男主自己提到自己的童年、自己的过去,抑或是别人回想起男主的童年,认同就达成了。尤其是结尾错位的手语自白,男主讲述自己的故事、向之前装聋作哑道歉,随即号召大家“开团”,大家立刻热烈响应。这里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是将聋人这一群体进行去思考化且前后矛盾的处理,仅仅把他们当成推动剧情、给男主上高光的工具,很难说对他们的真实生存状况有多大关照;而且还是它其实并没有跳出之前金老板利用CODA身份引导他们被骗的共情逻辑。
各位也许知道,古希腊的时候有一种思想流派叫“智者派”,也可称为“诡辩派”。在哲学上他们信奉相对主义,而在日常生活中,他们通过在古希腊的司法系统中取得胜利而获得社会上的认可。他们中很多人穿梭于城邦之间,收费教学,且往往定价高昂。亚里士多德就曾抱怨说,他们只不过在传授一些“让糟糕的论证看起来好看的技巧”。很难说后世对他们的印象有多大程度是出于偏见,但没有人可以否认的是这群人及其擅长修辞的艺术。而在影片中,李律师和金老板都精于此道。李律师和金老板的最大区别仅仅在行为的结果上,后者将你带入火坑,前者引领你走向希望。它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是用结果为手段提供正当性的;换句话说,电影兜兜转转,最后在结尾的庭审现场又回到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振臂一呼(金句)。因此,我们只能把它当作是修辞的胜利、而非正义的胜利——这是全片最深层次的顺拐。李琪在影片开头就讲过,“接一个案子,名和利总要占一头”,而影片结尾的胜利让李律师名利双收,从这个意义上——也归功于编剧对于“名利”的浅薄理解——它也甚至可以象征着主角完成了360°的转变:他最终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并在道德上自我感觉良好。从这里开始,电影也就不是什么“现实主义”,甚至不再是“现实题材电影”,而是和现实彻底脱节。它实际上是一个用金光闪闪的话语/口号、振聋发聩的配乐糊起来的花架子,在最表面的意义上调动观众的情绪,但当我们向内看去的时候,会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
董晨宇老师在谈论“为什么‘傻子共振’是一个伪学术概念”的时候曾经提到,“我们对世界复杂性的敬畏,我们对‘金句’的警惕,正变得前所未有地重要”,而本片这样大开大合的煽情恰恰是对现实复杂的不敬;主创的创作态度暴露出他们不想和观众形成对话关系,而仅仅将观众当作被动地等待投喂情绪的小孩。这种大家长式的创作思路恰恰和当下流行的网络短剧高度同构。那些认为本片“很有教育意义”的观众不一定知道,他们只是在分食现实的remain,只是在赞美一具预制的空壳;那些看完电影之后哭得梨花带雨、自以为体验到电影艺术精髓的观众也未必知道,他们自己才是被现实中的“金老板们”行骗的对象。
张小晨家里情况有点特殊,打打感情牌没准真的有用呢。(by小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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